律师您好,我是农村的我和老公结婚16年,这些年始终和老人生活在一起,老人有6个子女,我老公是最小的,我们接婚的时候两个老人都70多岁了,我们住的房子是婚前老公盖的,由于当时没成家,房产证上就写了老人的名字,这么多年别的子女每年给老人几百元钱,去年公公去逝也是我们发送的,现在婆婆身体不好,需要专人照顾,我们家条件不好,孩子上学... 展开
律师您好,我是农村的我和老公结婚16年,这些年始终和老人生活在一起,老人有6个子女,我老公是最小的,我们接婚的时候两个老人都70多岁了,我们住的房子是婚前老公盖的,由于当时没成家,房产证上就写了老人的名字,这么多年别的子女每年给老人几百元钱,去年公公去逝也是我们发送的,现在婆婆身体不好,需要专人照顾,我们家条件不好,孩子上学,入不敷出,我提出大家照顾一下婆婆,结果,有的子女就提出房子和土地的事,房子当时盖的时候他们都分家了,大白都是我结婚的时候我刮的,老人也没为我们花一分钱,现在,他们提出这样的要求我该怎么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