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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购买协议

2016年3月在北京通州看上一套房子,总房款是110万,2017年6月交房,在2016年3月15日签订合同,首付款是50%,分三次交付,分别是20%,10%,20%,剩余部分以贷款方式,现在是6月份,还差三个月,由于家庭原因无力支付剩余首付款,想要退了这个房子,这个首付款20%能追回吗
shiky2010|2016-06-03 08:1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tt_sweet

建议你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向当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了,通过法院的诉讼,才能更好维护你的最大利益,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2016-06-03 08:36
来自北京市

文艺女青年

买方无力支付余下首付款,属于违约行为,主动权在卖方一方,如果解除合同,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2016-06-03 08: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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