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89年过世后,母亲一人居住在大间房,老四与妻子居住小间作为婚房。待老三
(1)我家共有4兄弟;大哥:沈x秋 二弟:沈x兴 三弟:沈x龙(无子女) 四弟:沈x明 五弟:沈x康(已逝)(2)我是沈x明的外孙女,因为外公60岁,用不来电脑发邮件,委托我给您发,全文以沈x明的第一人称描述。(3)事情是这样的:四兄弟的父母名下留有2套房屋,一套大间在浙江南路(居住面积:14.2平方米)、一套小间在金陵东路... 展开
其他答案
使用权房屋不存在遗产的问题。拆迁补偿应归拆迁时具备本处户籍的人员所有。父母早世,其中也不存在父母应有的拆迁补偿。如果你们兄弟在其中有户口,可以提出相应主张。没有户口的话,拿不到补偿。除非某处房屋内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户口,那么还可以考虑兄弟平由。
2016-06-01 10: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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