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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的问题,恳请有经验的律师给答复一下,急呀!

我在06年买了一处房产并于07年中旬拿了钥匙,当时的开发商是A开发商,前期进行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是B物业公司,拿钥匙时收取了1年的物业费,标准是1.3元/平米,当时没有注意前期物业合同中的收费条款,大概在07年时下半年开发商将物业公司更换为C物业公司,我们再次缴费时表示收费为1.5元/平米,我们说前期是1.3元,他们说是前期... 展开
苏格司芮|2010-12-28 09:57

其他答案

WCY

1、你们之间形成了物业服务关系,但业主委员会可以解聘物业公司2、该收费标准是值得商榷的,理由:B物业与你们之间形成合同关系,约定了物业服务价格,C公司接手手应该与你们重新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即使是C公司对B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也得通知你们同意,退一步讲即使没通知你们C公司承受了B公司的业务,也得遵照原合同执行,没理由单方面涨价。3、诉讼费用大概2.5%4、是否胜诉要看具体案件情 展开
2010-12-28 14: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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