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征地补偿,出嫁女和有独生证小孩得不到应有补偿
您好,我们家在湖南长沙宁乡县,土地2015年部分土地征收,协议是2015年12月4日签订,第一批征地款已到,由于意见一直不统一,征收款一直没分下来,我们家的两个问题是,我们夫妻生育1胎,2012年已领独生子女证,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年修正本),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 展开
您好,我们家在湖南长沙宁乡县,土地2015年部分土地征收,协议是2015年12月4日签订,第一批征地款已到,由于意见一直不统一,征收款一直没分下来,我们家的两个问题是,我们夫妻生育1胎,2012年已领独生子女证,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年修正本),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妹妹去年出嫁,户口未迁出。安装原拟定的方案,独生子女没有增加一人份额,嫁出的妹妹也没有补偿款分。好像是三分之二村民同意就可以分款了。我们准备进行财产保全、上诉。我们这个组100来人,以陈姓为主,我们家姓胡,姓胡的就我家和3个叔叔家,另外还要3户姓刘的,征地代表都是没通过投票等产生的,都是陈姓的,而且基本都是刑满释放人员,我们那说的是二流子,他们一手遮天,还到处打通关系(村上、征地单位),征地补偿款分两批,他们准备等第二批下来一下分,征地分配方案也可能要分完钱后公示,钱分完了我们就是胜诉了也拿不到钱了。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吗? 收起
dzxabc|2016-05-28 08:4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