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把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地面改建的地面车位,作为购房约定送给指定购房人,按新物权法合法吗?
开发商把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地面改建的地面车位,作为购房约定送给指定购房人,按新物权法合法吗? 07年10月买期房时,购房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免费送地面车位一个,车位位置开发商指定,其它业主放弃对该赠送的地面车位的使用权。 快交房了,最近了解到,按07年生效的物权法,好像小区内的绿化地、道路、地面车位应该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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