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区耿先生,有42平方米私房一处,产权证上就耿先生一个人的名字。其妻子9年前病故。耿先生育有一
上海杨浦区耿先生,有42平方米私房一处,产权证上就耿先生一个人的名字。其妻子9年前病故。耿先生育有一个女儿四个儿子。目前耿先生与其中一个儿子(老二)及媳妇孙子同住。户口本上是5个人(因为还有老五半年前迁进户口,)。现在因为大儿子也想迁进户口来,耿先生同意,而老二不同意,所以闹出矛盾,准备分割财产(因为现在没有动迁,也不知道能... 展开
上海杨浦区耿先生,有42平方米私房一处,产权证上就耿先生一个人的名字。其妻子9年前病故。耿先生育有一个女儿四个儿子。目前耿先生与其中一个儿子(老二)及媳妇孙子同住。户口本上是5个人(因为还有老五半年前迁进户口,)。现在因为大儿子也想迁进户口来,耿先生同意,而老二不同意,所以闹出矛盾,准备分割财产(因为现在没有动迁,也不知道能得多少动迁款),请问:1,老大的户口迁进来对以后的动迁分配会侵犯到原来住户的利益吗?。2,子女们提出要继承母亲的遗产,要求分享自己的一份,合理吗?。3,如果动迁了,老二一家(儿子儿媳)4口人能分得几成动迁款?4,应该怎么算,分割才能体现合情合理合法公正?注:女儿已经动迁过,大儿子10年前也享受过一次单位增配房屋,其他的子女也都享受过单位增配(因为那时属于住房困难),唯一没有享受过福利的就是现在与耿先生同住的老二)恳盼回复!跪谢! 收起
农医|2016-05-25 18:13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