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过户当中遭遇查封
我跟别人买了一套房子,12月18日签的房产买卖合同,已付一半房款。在办理转移登记过程中12月25日被房产局告知该房已被法院查封,事因卖方与第三人的债务纠纷。请问如果我自己和第三人协议解除查封,使房产能顺利过户到我名下后(签合同时卖方已委托我朋友代理过户),还能回过头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其他答案
违约责任的追究需要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关键是看你们之间合同是否有这样的约定。你和第三方协议解除查封,还得看房主欠第三人债务的金额,如果大于剩下未付的房款,你还得考虑清楚具体的操作方式。建议你找一位专业律师来办理,否则会越来越麻烦。仅供参考。
2010-12-25 21: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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