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我前女友单位修建集资房,因为和她交往4年,以为比较稳定就由我出钱买了一套(当时我出钱10万,房子一共17万,后面的7万多是分手后她自己交的),因为是她们单位的所以户名肯定是她的。2009年4月因她有新欢,由她提出分手,当时我们补签了一份协议,她承认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我9万3千5,但到期没还,后又签一份2009年... 展开
2008年6月,我前女友单位修建集资房,因为和她交往4年,以为比较稳定就由我出钱买了一套(当时我出钱10万,房子一共17万,后面的7万多是分手后她自己交的),因为是她们单位的所以户名肯定是她的。2009年4月因她有新欢,由她提出分手,当时我们补签了一份协议,她承认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我9万3千5,但到期没还,后又签一份2009年12月份到期,结果还是一分没还。现在找她,她说没钱还,我的意思是卖房子,但因为是集资房五年不可以过户,她要价又高,长时间都买不出去。就一直把我托起,拿她没办法!请老师帮我支招,先谢谢你了。我担心的还有几点:1 是集资房就算是打官司打赢了,法院会怎样处理这个案子?如果还是判给她处理她企不是还要拖,房价涨这么快,她肯定想拖2 她就赖到说没钱,房子又卖不出去,我怎样处理?3.打这个官司要好多费用?4 现在房子分了,就是按照她们老师的教龄一人选了一套,但到现在为止她们没和学校签订任何合同或者手续,!这个对打官司是不是很不利?再次谢谢你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