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4年,我父亲的单位分了一间房子给他,20个平方左右,没有房产证。 当时的产权单位给了一张分房单,上面的内容有:房子的地址,房间大小,分房时间,居住人姓名,分房的性质(福利分房),产权单位的公章。 从1984年拿到房子后,我父亲的工资单上就多了一项扣款(房金水电),我的理解应该是房租和水电费的意思。该项扣款(房金水电)... 展开
在1984年,我父亲的单位分了一间房子给他,20个平方左右,没有房产证。 当时的产权单位给了一张分房单,上面的内容有:房子的地址,房间大小,分房时间,居住人姓名,分房的性质(福利分房),产权单位的公章。 从1984年拿到房子后,我父亲的工资单上就多了一项扣款(房金水电),我的理解应该是房租和水电费的意思。该项扣款(房金水电)收了20多年,从4年前厂里不肯出钱修理我们居住的楼房时才停收的。 我们这座小楼有7户人居住,都是单位的员工,现在大部分已退休。 现在市政建设要拆迁了,我父亲的单位在去年,由国营单位转为私企单位,老板(万恶的资本家)不想给我们拆迁补偿,就说我们没交房租,扣的是管理费(我们很气愤,真是睁眼说瞎话)。 请问,我们有分房单,同时又扣房租,这算不算是单位自管公房,并享受拆迁补偿?请了解的律师朋友帮忙鉴定一下,如果不是,请说一下原因,谢谢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