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女,75岁,孤寡老人,主要靠出租一间商业房维持生活。该房位于东城区东直门南小街,建筑面积30多平方米。2003年,在老人生病情况下,未有任何告知,电力部门就在该房门外2米处便道上安装了2个小型变压器,已将门面遮挡近一半。当时考虑到已成事实,又是国家的工程,就忍了。2007年又扩建成3个高1.7米的大型变压器,遮挡加剧... 展开
我亲戚,女,75岁,孤寡老人,主要靠出租一间商业房维持生活。该房位于东城区东直门南小街,建筑面积30多平方米。2003年,在老人生病情况下,未有任何告知,电力部门就在该房门外2米处便道上安装了2个小型变压器,已将门面遮挡近一半。当时考虑到已成事实,又是国家的工程,就忍了。2007年又扩建成3个高1.7米的大型变压器,遮挡加剧,致使商家大幅压低承租金。现在“北新桥街道煤改电办公室”又在不告知产权人的情况下,要在门前再建3个高1.7米的大变压器,如建成,则该房被完全遮挡,几乎不具商业价值。而其附近还有不影响他人的地方可以安装,但是煤改电办公室强调设计方案就是这样,不同意变动。 另外说明,老人原来房产是135平米二层楼的商业房,在平安大街扩建时被强行拆迁,又让补交8万元才给了这间小平房,为了国家利益,已经损失百万元以上了。老百姓多不容易啊! 在国家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老人实在觉得太委屈了,因此想请教律师,有没有通过法律维护权利的可能。如蒙您指点,将直接致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