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咨询
我于2007年7月10日租房,合同期为一年,付款方式是半年付,但因有急事想提前解除合同,房子只住了5个月,不到半年,请问,另外一个月的房租可以退还吗?合同关于乙方违约大概是这么规定的:如乙方违约,必须赔偿一个月的房屋租金。其他的没有规定
其他答案
这种事可以和房主协商,应该可以退,如果房主不退或追究,按合同你不但要不回来剩下一个月的钱,还得补偿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一般这种情况我感觉是不退的
2016-05-08 12: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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