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告上看到一个楼盘(宣传是2015年8月交房),我们就跑到售楼处,看了样品房。销售人员还说交房时间
还会提前,因明年就要入住,当时就交了定金20000,签认购协议书,交款时间未到我们就去准备交款签购房合同,销售人员却告知我们交房时间只能是2016年6月。我们当及认为他们有欺诈行为,要求退回定金。请问法律专家:我们的定金可以要回吗?
其他答案
您好、像您说的这种事情是极少出现的。如果出现您所说的情况那么开发商就是有欺诈嫌疑了,但是您那边签了认购协议,我想上面应该有明确的交房时间的。这个定金是要不回来的、介意先租一年的房子吧、望采纳......
2016-05-07 18: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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