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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户的暖气大门附属物的产权归属

拆迁者往往不允许被拆迁户拿走房屋内的附属设施,如:暖气、窗户的栅栏,搁架等金属制品,这是否合理?有人因此被罚了款,有法律条文依据吗?
蓝梦在线|2016-05-07 11:4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tonnydu

归个人,,,
2016-05-08 13:21
来自北京市

dingdanglele

不可移动的不能带走.
2016-05-07 12:42
来自北京市

鱼子韩

这是不允许拿走的,产屋在征收时,房屋的权属转移包括了固定结构和不可移动的房屋结构部份,除非在征收时有书面文件备注可以拿走,否则是不允许的
2016-05-07 12:31
来自北京市

米站国际

没有依据的,
2016-05-07 12:26
来自北京市

crchen

没有可以遵循的法律依据,现在发文上没有明确这一点
2016-05-07 12:08
来自北京市

蓝风窗

不合理,法律也没这方面的详细依据
2016-05-07 12: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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