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物业服务费是怎样理解的?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使用人预收物业服务费,除业主、使用人自愿外,最多预收三个月的费用请问这条办法中,预收三个月的费是,是指到到第四个月物业公司才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还是,那预收的管理费,好像按金的形式,总会有三个月物业管理费在物业公司哪里的?
其他答案
我所知道的就是那就是以按金的形式来的预收费用,不管您以后出售或者怎么滴都是不退的,这就是和按金不一样之处。新房收楼的话还有一个维修基金来收取的。
2016-05-06 18: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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