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要求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她没有出钱)是伤心还是理解?
1.马上要首付,都是我付的(她也没有钱,我们还没有结婚 )2.以后房子还贷也是我还的,家具也是我买的,装修也是我的(她工资收入很低,最多只够自己,弄不好我还得养着)3.他们家不可能为我们添一分钱(家里兄弟多,也不富裕)本来很喜欢她的,她这么一提要求,我就感觉很不爽,我房子买好了,装修好了,把你娶过来,以后你的兄弟什么需要帮助... 展开
其他答案
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上产权登记人为准,房产证上的署名就是产权所有人。男女双方,婚前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屋产权就归谁。婚后两人共同还贷的话,只有还贷部分认定为共同财产。遇到财产分割时,一方只可主张分割还贷部分财产。而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也视为婚后共同财产。准新人做房产公证虽然在情感上难以接受,但并不是一件坏事,从法律上来
2016-05-06 12: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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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加上她的名字,意味着她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50%,你可以考虑婚后以转让的形式让她20%的产权,如果她到时候还不满足的话,你可以考虑他到底是爱你还是爱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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