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想问一下,我是青岛本市人35周岁,短婚没有孩子,离婚已经4年,现户口已经迁回母亲家里并在母亲家居住,可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其他答案
根据新标准,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将调整为:(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2)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人 展开
2016-05-05 13: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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