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权转让后,还能获得补偿吗?
我母亲1996年去世后父亲再婚,父亲于2002因病去世。我是家中独女,为还清父亲看病欠下的医药费,我把房屋的继承权以3万元钱卖给了继母并立字为据。我家房屋为宅基地房屋,请问如遇征收,我还能分到部分赔偿款吗?继母未承担过任何医药费用,我可以就有关医药费的债务问题起诉继母吗?当时签的是一份继承权转让协议,我还有什么方法能要回属于... 展开
其他答案
房屋所有权的转让是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继承权转让协议不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让效力。你仍然可以把房屋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但是因为继承权转让协议也是有效的,你需要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比如返还3万元,同时给予一定的违约金。
2016-05-05 12: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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