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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院不再受理违建非诉强拆,行政机关可强制拆除」是什么意思?

法院不再受理违建非诉强拆 行政机关可强制拆除
毛毛文|2016-05-03 10:1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richardB

在行政机关单位中,每年分两个季度,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格人员以做“人力资源储备”。人员到岗后,则要面临一些繁琐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首先办公区域的模块分化的太过于笼统,但岗位的人员却又很多,具体工作无法量化。目前处于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机构程序化、人员臃肿化、办事统一化,工作的绩效考核很难精准“评级”。例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内的公用打印机,是给办公室内的相关公职人员办公用的。有些财务科、后勤 展开
2016-05-03 12:04
来自北京市

空想泡泡

注意是非诉强拆,很多人都理解错了。非诉就是未经诉讼的,或者说白了就是没有上法院打官司的。也就是没有啥争议的,合乎正当程序的,政府你爱拆自己拆去,别把我当枪使。我法院只管我判决的,我判决这房子该拆,我去执行。你们没来我这里打官司,我才不管这事儿呢。
2016-05-03 11:27
来自北京市

半星

这条新闻说的是不再受理行政机关的非述行政执行申请。我理解的背后目的,应该是司法不再为行政背书,意思就是你自己的事儿自己负责,别再绑架司法系统。今后遇到这类问题,司法机构以一个更加独立的形象,可以起到更大的矛盾缓冲作用。
2016-05-03 11:13
来自北京市

安松林

谢邀。@王潇 的答案写得通俗易懂,如果完全不了解来龙去脉可以先读一读。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是对现实问题的回应:《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施行后,对于拆违如何适用法律,特别是如何确定拆违主体,一些地方在理解上存在不少分歧。个别基层法院甚至积压了上千件由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涉及拆违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这部分案件不仅数量多,处理难度也大。不少法院在 展开
2016-05-03 11:02
来自北京市

林林hy

引述的文章写得挺明白的,可大家还有很多疑问,所以我写个通俗的版本吧。政府做的绝大多数事情都叫做「行政行为」。剩下的一小撮是什么呢?就是买个笔买个桌刷个房子什么的,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没有行使公权力,就跟你我去商店购物一样,所以我们不是很担心这个权力会被滥用。但是「行政行为」就不一样啦,是在行使公权力。公权力不就是我们个体放弃掉一部分自由,让度给一个机关来行使么?那如果公权力行使不当就会侵犯我们的私权和 展开
2016-05-03 10:50
来自北京市

jojo88729

现在遇到的问题就是,明显是违建的东西。查违办也认定了是违建的,报到法院申请强拆,结果法院不批。被违建影响的普通老百姓反而无处申诉了?
2016-05-03 11:46
来自北京市

鼠宝来

行政机关有权拆除违章建筑,如果建筑所属人没有在限期内提出诉讼,行政机关有权强拆。
2016-05-03 11:42
来自北京市

囧囧虾

建议你参考有关拆违的长沙模式的文章。实际上是前几年出现来的一种强拆模式。如果遇到对方抗拒拆迁的话,政府现在倾向于不直接动用城管力量,而是通过当地法院介入,以违章违建名义直接定义成违法建筑,而合法强拆。这个制度出台我的看法是遏制地方征地中的一个漏洞,是法治的进步。很多人不了解制定法律的缘由瞎想是不对的
2016-05-03 11:20
来自北京市

秦源黑陶

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该申请法院强制拆除。难道,法律明确规定了强制拆除都可以由行政机关执行?
2016-05-03 10:43
来自北京市

大家教育

引用网易的来回答最高法:法院不再参与违法建筑非诉强拆“从目前法律规定看,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所谓“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涉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广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个领 展开
2016-05-03 10: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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