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业主,于2009年12月17日验收房屋(共4层,我购买2层).由于我购买的是样板间,已装修好。2010年3月14日接物业电话说3楼卫生间漏水,请我查看水是滞渗透至2楼(我是2楼业主),3月15日我去查看房屋,整个房子卫生间、厨房、客厅和3个房间不同程度屋顶全部渗透,客厅、厨房的吊顶全部渗透,我去找3楼业主,3楼称他们... 展开
我是一位业主,于2009年12月17日验收房屋(共4层,我购买2层).由于我购买的是样板间,已装修好。2010年3月14日接物业电话说3楼卫生间漏水,请我查看水是滞渗透至2楼(我是2楼业主),3月15日我去查看房屋,整个房子卫生间、厨房、客厅和3个房间不同程度屋顶全部渗透,客厅、厨房的吊顶全部渗透,我去找3楼业主,3楼称他们于2010年2月10日验房,也属于样板间,现正在装修客厅,卫生间还未开始动工,后找物业公司来人查看是3楼卫生间墙内与外接口处管道漏水。我找物业公司、开发商要求处理问题,一致要我找3楼业主赔偿,3楼业主称自己刚开始装修,由于2月14日过春节,于3月初才开始装修,卫生间一直未动工.我想问我家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住宅质量保证书上很清楚写明房屋质量保修期从验房之日起,可我买来新房还不到3个月,这损失该由谁来赔偿,谢谢律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