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2014年11月在南通按揭买了房,按照合同规定要在2014年12月底银行贷款要但账,否则
您好,本人在2014年11月在南通按揭买了房,按照合同规定要在2014年12月底银行贷款要但账,否则要滞纳金。但是因为合作银行客户经理不专业的问题,按揭资料让我们反复提交,导致我们2015年4月银行才放款,现售楼处要求我们交纳滞纳金,如不交就接触购房合同,我想请问一下,他们这样做符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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