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要盖楼房,遂将建筑材料备好后,与常年从事农村建筑活动的吴某进行联系,2015年10月1日,方某与吴某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其上述房屋的建设以包清工的方式发包给吴某,吴某在上述合同签订后,开始组织施工人员到现场进行施工,前后共有12人参与施工,其中,吴某在建设施工中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安排,日常管理,也参与建设活动,但与... 展开
方某要盖楼房,遂将建筑材料备好后,与常年从事农村建筑活动的吴某进行联系,2015年10月1日,方某与吴某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其上述房屋的建设以包清工的方式发包给吴某,吴某在上述合同签订后,开始组织施工人员到现场进行施工,前后共有12人参与施工,其中,吴某在建设施工中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安排,日常管理,也参与建设活动,但与其他人员同工同酬,所有施工人员均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时间厨工,自带工具,并口头约定于建设工程竣工后,所得总工资款扣除租赁架材,搅拌机等费用,按技术工种及出工量综合计算分配各施工人员应得的工资,施工过程中,黄某在从楼上往下放运送粉刷墙壁材料的小推车时,因固定在墙壁上的滑轮脱落,将黄某的头部砸伤,经医治无效死亡,黄某的家属黄甲等遂诉至法院,要求房主方某及施工人员吴某等11人共同赔偿各项费用合计500000员.被告方某答辩,已将工程发包给吴某,由吴某负责,产生的损害后果也应又吴某负责,吴某等11人答辩,自己只是做工,产生的损害后果应由方某负责. 问,假如:我是被告方某的委托代理人,我该提供怎样的代理词对方某比较有利. 谢谢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