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4月23日签订的购房合同。首付3成。当时楼房销售人员承诺的是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我一直等
我是2014年4月23日签订的购房合同。首付3成。当时楼房销售人员承诺的是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我一直等到今年还是没能办理按揭。打电话咨询他们得到的答复是还得补交一成的首付款,才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我现在要求退房,开发商给的答复是得先仲裁。请问律师仲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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