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天津通过“建、收、转、补”四条途径,搭建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框架,向生活、住房“双困”家庭和拆迁困难户提供住房保障。 一是“建”。即为低收入家庭和拆迁住房困难户建设最低保障住房。为使低收入家庭和拆迁住房困难户能购买或租赁到适合的住房,由统一建设保障住房,定向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出租。建设方式采取成片建设和小块插建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建设40万平方米的社会保障住房。 二是“收”。即收购存 展开
现阶段天津通过“建、收、转、补”四条途径,搭建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框架,向生活、住房“双困”家庭和拆迁困难户提供住房保障。 一是“建”。即为低收入家庭和拆迁住房困难户建设最低保障住房。为使低收入家庭和拆迁住房困难户能购买或租赁到适合的住房,由统一建设保障住房,定向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出租。建设方式采取成片建设和小块插建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建设40万平方米的社会保障住房。 二是“收”。即收购存量住房转为廉租住房。由天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利用专项资金,在市场上收购区位、价格适中、小户型为主的二手住房和普通商品房转为廉租住房,向最低收入家庭出租、出售。为落实此项工作,天津市住房委员会每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资金中提取6000万元作为收购资金。今年收购资金已经到位。 三是“转”。即将“低保”家庭和优抚对象承租公房转成廉租住房。今年天津将在继续实行公房租金核减政策的同时,按照“健全管理制度、摸清住房底数、规范运作程序、适时补贴”的要求,把全市“低保”家庭和优抚对象承租并享受租金核减的公房转为廉租住房,纳入全市廉租住房管理体系,理顺资金渠道,减轻经营单位负担,提高公房维修养护水平,使公房租赁得以顺利推进。目前正在研究租金核减部分变暗补为明补,落实补贴资金,实行补缴分离的具体方案,明年将正式实施。 四是“补”,即通过发放租赁补贴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为保障特困群体在拆迁后能租上房,天津市将根据拆迁户困难程度和房屋租赁市场的价格水平,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