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两个儿子,二儿子结婚早,大儿子后结婚,大儿子结婚时老人商议把房子给大儿子住,因二儿子有工作,所以给点钱补偿,共六万元,两年内给四万,那二万有钱再给,因困难,所以两年内大儿子和父母一共给二儿子两万元,但是现在二儿子要离婚,离婚分财产,那我们给的钱算他们的财产吗?剩余的那四万是他们的财产吗?在不在二儿子离婚的财产内?如... 展开
一套房子,两个儿子,二儿子结婚早,大儿子后结婚,大儿子结婚时老人商议把房子给大儿子住,因二儿子有工作,所以给点钱补偿,共六万元,两年内给四万,那二万有钱再给,因困难,所以两年内大儿子和父母一共给二儿子两万元,但是现在二儿子要离婚,离婚分财产,那我们给的钱算他们的财产吗?剩余的那四万是他们的财产吗?在不在二儿子离婚的财产内?如果不属于,那他们是否应该反还我们那两万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