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月份在新加坡租房子,合同是半年,这个月到期,交了一个月押金,我们之前已经找到新的房子并且签了合同。问题是房东说我们必须提前一个月告诉他们不续租,否则不退回押金。我和舍友都是第一次租房不知道这个规矩,并且之前没有听房东说过。房东说是二房东和我们签合同的时候说的,坚持说他知道二房东的办事水准和人品。当初我们本来约好到新加... 展开
我今年4月份在新加坡租房子,合同是半年,这个月到期,交了一个月押金,我们之前已经找到新的房子并且签了合同。问题是房东说我们必须提前一个月告诉他们不续租,否则不退回押金。我和舍友都是第一次租房不知道这个规矩,并且之前没有听房东说过。房东说是二房东和我们签合同的时候说的,坚持说他知道二房东的办事水准和人品。当初我们本来约好到新加坡那天和二房东签合约,但是因为我那天飞机延误了没到,所以二房东只是过来给了舍友钥匙,我们是第二天和大房东签的合同,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和二房东见面(除了他带人看房遇见,二房东不和我们住一起)。我觉得可能是大房东对流程不这么清楚没有和我们说要提前通知。我们和大房东指出当时是和他签的合同,他并没有提醒我们这个注意事项,大房东说“随便,你们报警也拿不到钱。”我们咨询了新加坡的朋友,据说要打官司拿回钱要先付不少费用,并且房东以前应该有过这种经验(他说这个规矩谁都知道,不承认以前有过,可是二房东说以前遇到过我们这种麻烦事),所以我们的钱可能拿不回来了。我承认我们没有提前通知房东做的不够周全,也和房东说过帮忙找这个月租房的人,可是房东说就是不退钱,或者我们再住一个月。我现在想按照合同解决这件事,我和舍友打算明天拿着合同去警察局备案,我想知道,这个钱真的拿不回来了吗?我们除了备案可以做什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