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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毁约后,毁约方是否有权利要求继续履约拿回违约金?

二手房交易,过户前卖方毁约。双方签订解约协议:卖方在一定日期内赔偿违约金并退回首付款后解除原买卖合同。现在卖方已经赔偿违约金,尚未退回首付款,但是卖方又反悔,想要拿回违约金并继续交易,请问卖方是否有这个权利?
ljjing1018|2016-03-17 15:0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gooorvdru

没有,跟买方协商吧
2016-03-17 15:50
来自北京市

美派斯

補充法律知識:當合同被簽訂各方同意修改或毀棄時,法律上原有之合同則被視為作廢。現實生活中可以把它想像成「集體失憶」一樣。所以對於一個已經「不存在」的所謂「合同」,一方是無法要求「繼續履約」的。現實中若要按照「原合同」的內容「繼續履約」,法律上會看成是各方新簽訂的合同,自然,簽合同之前的「討價還價」步驟這裡也是可以有的。所以,如果對方要求「繼續履約」,那麼就考慮要不要簽這個新合同吧。
2016-03-17 15:35
来自北京市

mediasky

违约条款和违约金已经生效理论上已经是过去式了,违约成立后和你现在继续履约的是两件事,因为违约结点是时间,但是可以协商,买房大家好聚好散
2016-03-17 15: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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