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途房东要终止合同,提出可以按剩余天数退还房租,要如何确保其履行?
房租支付方式是押一付三,现在距离下一次交房租所剩时间较短,不够重新找房搬出,因此必须再交三个月的房租。房东希望我们在三个月内搬走,提出可以按剩余天数退还租金,但合同中对于房东提前终止合同只有一条规定,就是赔付一个月的租金,并无退还房租的条款。请问要如何确保在搬走时房东按约定退还剩余租金?
其他答案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签订一份有关退还房租的协议,在这份协议中,出租人(房东)是债务人,承租人是债权人。为了保证债务人如期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债权人于是成为担保物权人。如果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毋需起诉,可以直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6、197条的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法院受理申请后,审查通过的,出具拍卖或变卖担保财产的裁定,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据该裁定申请强 展开
2016-03-16 09:18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