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于2006年下发的《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 68号)文件,明确了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企业持有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可承接建设工程中相应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业务,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包括建筑幕墙、建筑装饰装修、消防设计 展开
建设部于2006年下发的《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 68号)文件,明确了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企业持有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可承接建设工程中相应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业务,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包括建筑幕墙、建筑装饰装修、消防设计、建筑智能化等。据统计,我区持有以上四类专业承包施工资质的企业共108家(分别是幕墙6家、智能化10家、装修73家、消防19家),持有以上四类专项设计资质的企业共33家(分别是幕墙2家、智能化1家、装修23家、消防7家)。(注:以上数据以资质证来统计,部分企业持有多个专业承包及专项设计的未有扣减)。 一、这部分企业将面临的几大问题: (一)资质就位 今年3月份是项目经理正式过渡到建造师的时间,通过近两年来对一、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工作,目前大部分已经完成。按省厅数据分析,目前注册建造师已经满足在建工程及企业资质标准等的需求。因此下一步将是建设部对2001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作重新修订和按新标准对所有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换证(就位),企业必须配备资质标准所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它条件才能顺利过渡。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年,而且企业配备的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有效期也是三年,即企业从2005年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于今年内按要求对企业的三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再申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续方可承接业务。 (三)专项设计资质证书换证 根据《关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建市资函〔2008〕34号)文件要求,持有原《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于2010年1月前申请换证,原《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自2010年4月1日起自行失效,即这部分专项设计企业未能按时领取新标准核发的资质证书的不再具备承接相应的专项设计业务的资格。 (四)承接业务范围单一 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许可的专业承包企业只能承接相应工程项目的施工业务,按《工程设计分级标准》许可的工程专项设计企业只能承接相应的工程专项设计业务,即设计、施工由不同公司负责。 二、四个一体化资质具有的优势: (一)专业人员要求更合理我们将原来的专业承包施工资质、专项设计资质与新的四个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标准见顺德建设网的“企业资质标准”栏)作个简单对比,即四个资质对照简表(见附表)中不难发现,一体化资质标准对专业人员的要求更趋合理。举例看建筑装饰装修的一级资质标准,施工资质中要求的专业人员至少40人,专项设计资质标准是10人,一体化资质只要求6人,要求的人员数量差距5倍之多。 (二)承接业务范围拓大 持有一体化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并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相应标准承接相应的设计业务、施工业务或设计和施工业务。在工程招投标和承接工程项目上更具有竞争优势,同时亦有利于设计与施工技术上相互结合,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三)延用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专业承包施工企业申领一体化企业资质,可延用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重新申请。 (四)放弃原专项设计证书 原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同时持有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的,若申领了一体化企业资质证书后,原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可不申请换证,待2010年自行失效。 (五)证书有效期5年,不用就位 原专业承包施工企业申领了一体化企业资质证书后,不需按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重新就位,原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亦将按新标准确定的失效日期自行失效。 三、建议: 目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受全球大经济环境低迷的影响下,企业必须面对劣势,抓住机遇找准定位,凭高瞻的战略眼光调整企业战略,勇于创新敢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是建筑市场新生事物,企业只要充分认识其资质标准要求及承接业务范围等,必然发现其具有的优越性,因此建议我区有条件的此四类企业争取申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