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河北来陕西汉中务工的,经过多年辛勤劳动与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有了一点积蓄。在2006年我看到汉中中心广场上出售地下商用房,属于汉中市招商引资的人防工程,位置在中心广场的地下,由开发商全权销售。我想买一间商用房,以后自己做点小生意,也可以省下每年逐渐上涨的高额商用房租金。于是我来到了售房处,受到售房处的热情接待,并口头承诺... 展开
我是从河北来陕西汉中务工的,经过多年辛勤劳动与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有了一点积蓄。在2006年我看到汉中中心广场上出售地下商用房,属于汉中市招商引资的人防工程,位置在中心广场的地下,由开发商全权销售。我想买一间商用房,以后自己做点小生意,也可以省下每年逐渐上涨的高额商用房租金。于是我来到了售房处,受到售房处的热情接待,并口头承诺该商用房2007年7月1日前交付使用。还说有可能在2007年5月1日即可竣工交付。为此,我倾其所有,买下一间11平方米的商用房(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满怀欢喜的等待商品房的交付。可谁知以后的工程是拖拖拉拉,开开停停。至今仍然没有竣工。利息分文未取。而且当初我买商用房时,由于房子的位置不同,价格也不同。我买的房子位置是最好的,价格也是同期最高的。以后,开发商为了吸引新客户,擅自重新布局,通过改变与增加进出口的位置。把原来最好的位置变成最差的,原来最差的没人买的变成最好的。我原来的位置取消了。我多次找他们协商,后来他们答应让我在现有商品房范围内重新选择。可是位置好一点的他们全说 已售出,剩下的还是最差的位置,我不同意,他们说没办法。为此,我恳请尊敬的律师为我指点迷津,我能向开发商主张那些赔偿,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敬请指教!本人表示衷心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