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纠纷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现在的问题是:2014年买的房,2015年12月31号交房,但小区各项设施未达到交付条件,主要出入道路及大门未动工,小区内部绿化及各种设施均未完善,邻里之间的门不能同时打开,存在门撞门的安全隐患。但开发商回复房子已经达到交付条件了,我们一个楼盘的业主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去当地派出所备案,集资聘请了一位律师(是其中... 展开
律师您好,我现在的问题是:2014年买的房,2015年12月31号交房,但小区各项设施未达到交付条件,主要出入道路及大门未动工,小区内部绿化及各种设施均未完善,邻里之间的门不能同时打开,存在门撞门的安全隐患。但开发商回复房子已经达到交付条件了,我们一个楼盘的业主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去当地派出所备案,集资聘请了一位律师(是其中一位业主的哥哥),还没开始帮我们办事,就收取了1万的费用,业主问律师做了什么,一直在说取证之类...一个月不到,没见到什么有利于我们业主的消息或开发商的回复,又收取了1万的费用,为此有点不理解,这个费用是怎么收取的。。。聘请他这位律师,我想请教下,您觉得他应该做什么,且这2万费用的收取有什么依据没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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