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购置的划拔房合同无效对吗?请问这形成事实合同了吗?
我公公于2002年12月2日购买我市人事局住宅小区余房一套,合同明确规定人事局包办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证,并承担相关费用。但是现在房子装修并居住置今也没有拿到证件。原因是按现在的房价需要三万元拿证,人事局拒绝出钱拿证。我们只好诉讼于法律。没想到我市人民法院却巳其土地性质为划拔用地判合同无效,只退购房款,这样判决对吗?我们现在... 展开
其他答案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经审批是不能买卖的,因此签订的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对你们的损失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0-12-09 11: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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