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给退房费吗
请问:我家门房出租给人开汽车修理部,合同期限是从2009年~2012年。但对方只用了四个月要求我们退剩余房费,我是不是应该退给他。另外协议约定提前一个月打招呼我们给退房,当时签协议时我们认为是一年后才退的。但不足一年是不是还有别的这方面规定?谢谢。
其他答案
你们合同约定的不够明确“另外协议约定提前一个月打招呼我们给退房,当时签协议时我们认为是一年后才退的。但不足一年是不是还有别的这方面规定?”合同法没有相关的规定。但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10-12-08 03: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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