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能由房管部门指定吗?
是这样的,原承租人为我奶奶,已亡故;现在户主为我的父亲,一本户口本一共6个户口,分别为我们一家三口及我大伯父一家三口,大伯父一家三口是早些年分别转入我家的,并不常住在户口所在地;其女儿已结婚且有住房;我大伯父本人在上海崇明也有一套公房;现在由于该房被列入拆迁范围,拆迁组要和承租人商谈,但由于我大伯父不同意将承租人由我奶奶改为...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申请物业指定,但是物业不指定的话,还是需要共同签字的。你们应该作为一户安置,然后考虑动迁款或者房的分割。欢迎当面咨询,电话:13917251465。
2010-12-06 14:42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