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子(已故),属非农业户口,二女,已成家,属非农业户口,我自己是农业户口,有承包田5分,二间楼房(地处小集镇建城区),老伴在世时嘱一间给儿子,还有一间给二个女儿。现在镇村要求征用我的土地。说是先把田征到村里,再由村里统一安排屋基。镇村领导说这块地是农民建房,说我在册户口只有一人,只能安排一间屋基,而我二个女儿都是非农业户... 展开
我有一子(已故),属非农业户口,二女,已成家,属非农业户口,我自己是农业户口,有承包田5分,二间楼房(地处小集镇建城区),老伴在世时嘱一间给儿子,还有一间给二个女儿。现在镇村要求征用我的土地。说是先把田征到村里,再由村里统一安排屋基。镇村领导说这块地是农民建房,说我在册户口只有一人,只能安排一间屋基,而我二个女儿都是非农业户口,难道不能算人口数吗?我不同意。要求拆一还一。如果村里不答应我二间屋基,我不签土地征用协议,这个要求是否合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