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改判可能性大吗
我与开发商合同约定交房时间2015.06.20,逾期超过60天交房,我可以退房,开发商赔偿购房款10%违约金;60天内逾期就每天万分之一违约金。合同原约定交房条件:规划验收合同证。开发商取得规划合格证后8月6日通知收房。但是房屋消防验收报告的时间是2015.8.26(距离交房时间已经66天),同时开发商也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 展开
我与开发商合同约定交房时间2015.06.20,逾期超过60天交房,我可以退房,开发商赔偿购房款10%违约金;60天内逾期就每天万分之一违约金。合同原约定交房条件:规划验收合同证。开发商取得规划合格证后8月6日通知收房。但是房屋消防验收报告的时间是2015.8.26(距离交房时间已经66天),同时开发商也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我认为消防没验收和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就不能交房,不具备交房条件。开发商辩称,竣工验收合同,达到合同条件就可以交。开发商出具了一份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里面的消防验收合格都是自己打印上去的,没有消防部门盖章)。我没有请律师,开发商财大势重,法院判我一审败诉,只认定从2015.6.20到2015.8.06日的违约金。我的诉求是违约超过60天,应该承担逾期六十天的交房责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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