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补贴问题
律师;你们好,我是合肥市退休工人,2002年买了一套单位下属房产公司出售的商品房。由于我爱人调动工作原因一直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所以单位在买商品房的时候给予补贴一万四千多元。其实也就是在后来交钱的时候少交了一万四千多元。2006年爱人单位搞集资建房,我们参加集资建房并全部缴清房款,今年爱人单位开始办理房产证,按照合肥房改办的要... 展开
律师;你们好,我是合肥市退休工人,2002年买了一套单位下属房产公司出售的商品房。由于我爱人调动工作原因一直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所以单位在买商品房的时候给予补贴一万四千多元。其实也就是在后来交钱的时候少交了一万四千多元。2006年爱人单位搞集资建房,我们参加集资建房并全部缴清房款,今年爱人单位开始办理房产证,按照合肥房改办的要求我需填写一张申请表由我单位提供相关住房信息,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了我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领取过住房补贴的情况。因此合肥市房改办通知我爱人单位,要我返还当年买房时少交的一万四千多元。或者再补交我爱人单位集资房款约四万元(说是什么40平方的评估价差)。可想而知我们肯定是选择退还一万四千多的方案,然而我单位部门新上任的领导认为我们当时买的房子后来都增值了要退连房子一起退,或者叫房改办给单位出个文件。房改办的答复是买商品房跟单位没有关系,当年补贴给你的钱你不要还给它不就可以了。职工只能享受一次房改政策全国都一样,不可能给单位单独下文的。我们为了此事情单位,房改办来来回回跑了10多趟,就是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请问律师 这种情况可以上法院起诉吗。 收起
hyrm|2015-12-13 15:5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