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经批准在本市建设商品房,目前尚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乙方根据自身情况,拟在甲方开发的XX项目中购买一套商品住宅,为了保证双方利益,双方就甲方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实现乙方购房目的,签订如下协议:一、乙方拟购买甲方开发的xx小区房号为 房屋,该房屋规划面积为 &nbs... 展开
甲方经批准在本市建设商品房,目前尚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乙方根据自身情况,拟在甲方开发的XX项目中购买一套商品住宅,为了保证双方利益,双方就甲方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实现乙方购房目的,签订如下协议:一、乙方拟购买甲方开发的xx小区房号为 房屋,该房屋规划面积为 平米(最终面积以房地产测绘机构的测绘结果为准)。二、双方商定,上述房屋的最终成交单价为 元/平米,无论甲方开盘后对该楼盘如何定价,该价格不再变动,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者银行按揭付款)三、为保证双方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后能够实现交易,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七日内双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的条件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如甲方拒绝签约,则双倍返还所收的定金;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拒绝签约,所缴纳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将协议中所约定的定金支付甲方后生效。五、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向合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