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兄弟。全成家。父每健在。没分家。老爸名下有二处宅基地房产。(1)旧庄一证三个地方。分别为戍1
并说我们女人无权干涉。旧庄加附加条件才对。想申报拆旧房重建.叫老爸和二个哥和大嫂签了名。但小儿自打了三份遗嘱.戍12平方米。说小儿子无份。没地方睡。法律上怎分才公平呢。一人一半很少。嫂子们都有议见。三处共150平方米。(2)新庄墅树地85方米。两哥不和小孩长大。现在老大。说新庄归小儿孑所有.戍38平方米。但政策一户只可选一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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