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退休职工胡昭x义,于1985年以前医院分给我一间福利房45.59平方米,(其中有30.24平方米是医院分给我的、有5.29平方米和10.06平方米是经过审批划红线后自已出钱配建的,并装入了医院的房产证)每月在工资中扣除房租费,现在医院要收回去做业务用房,我们没有搬出去,医院还要停电、停水来逼我搬出去,医... 展开
我是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退休职工胡昭x义,于1985年以前医院分给我一间福利房45.59平方米,(其中有30.24平方米是医院分给我的、有5.29平方米和10.06平方米是经过审批划红线后自已出钱配建的,并装入了医院的房产证)每月在工资中扣除房租费,现在医院要收回去做业务用房,我们没有搬出去,医院还要停电、停水来逼我搬出去,医院就以产权是医院的为名,一分钱不给,只叫我必须搬出去。医院正在迁建。1、这种情况下医院可以给我补偿吗?2、如果给我补偿又以什么政策依据来计算呢?我们綦江地区有这种补偿的案例吗?3、如果我想起诉医院的话,又以什么理由可以起诉才能胜诉呢?4、哪个律师最有经验可以帮我打这个官司呢?5、律师费用怎么计算?6、我能得到多少金额的补偿呢?7、我可以提供1985年以前,当时分房的证明人医院书记健在8、我可以提供1985年到现在,在我工资中扣除房租的档案馆复印的工资表。9、我可以提供医院出的搬迁通知和停电、停水的通知10、我可以提供自已出钱配建住房的收条11、我可以提供医院有关我住房的房产证复印件和配建图复印件12、我可以提供医建迁建工程开工典礼的相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