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于2011年购买沈阳市x市房一处
你好 本人于2011年购买沈阳市x市房一处 首付款时间大概是12年1月份左右 贷款下来时间是14年1月份 购房合同的交房时间是12年12月份实际交房日期是23年12月份 近日我去x想让对方索赔合同上的逾期交房总房款5%的违约金 对方辩称说我的房贷下来时间晚于交房时间不予理赔 我想知道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其他答案
你好,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是按日计算的,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并产生一日的违约金,违约越久,违约金总数会越多。在诉讼时,开发商会援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 展开
2015-11-29 14:32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