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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团购费

本人在建购买房屋总价值71万,合同签订71万。另外开发商合作的销售公司收了1.5万元,说是团购费,能抵扣房屋原价15%的价款。但此款1.5万没有写进商品房购买合同。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销售公司的销售费用应该由开发商自行承担,不应由消费者买单。请问这1.5万不写进合同是违法吗?诉讼时效限制是多久?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大概多少?胜算... 展开
xwz_cn|2015-11-15 08:4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唐晓璇

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2015-11-15 09:12
来自北京市

landlist

需要看了购房合同才能确定。
2015-11-15 09: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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