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几年前离婚了,当时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中一间铺子是留给我的。铺子是在10多年前买的,铺子户主名字是我跟妈妈的名字,妈妈那时候就对我说是以后留给我的,加上我的名字方便以后过户给我,铺子的钱都是父母出的,我也没什么可说的。铺子在他们离婚后,户主也一直没变更,因为其中已经有我的名字,没想那么多,也不懂。前段时间,妈妈对我说姐姐嫌... 展开
父母在几年前离婚了,当时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中一间铺子是留给我的。铺子是在10多年前买的,铺子户主名字是我跟妈妈的名字,妈妈那时候就对我说是以后留给我的,加上我的名字方便以后过户给我,铺子的钱都是父母出的,我也没什么可说的。铺子在他们离婚后,户主也一直没变更,因为其中已经有我的名字,没想那么多,也不懂。前段时间,妈妈对我说姐姐嫌房子不好,要买新的,缺钱,要求我把铺子卖了,把钱借给姐姐,需要我去签名。我不太愿意,后来她说买家给的价格不错,姐姐以后也会把钱还我的。当时为了姐弟情份,卖就卖了吧。妈妈联系了买家,不久后就以20多万的价格卖出了铺子,因为当时户主名字还没根据离婚协议变更过户给我,当时过户时候需要我跟妈妈两个人签名。铺子卖了,买家把钱全部打进妈妈银行户口里,我是一分钱也没到过手。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姐姐房子也买不成了,钱当然也没借出去,还是默默存在我妈那里。重点来了,现在我需要用钱,多次要求母亲将卖铺子的钱还给我,她却不承认了!口口声声说铺子买的时候我没出过钱,铺子不是我的,钱都是她的。这还有天理吗?据我所知父母双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赠予我的铺子是协议离婚的条件之一吧,这跟我有没有出过钱没关系吧?退一步来说,铺子户主本来就有我名字,再不济也有一半吧?我妈妈这行为是不是已经算是非法侵占了我的个人财产?我要怎样争取自己利益?还有就是父母的离婚协议他们好像给我看过一次,具体内容忘记了,可以到民政局查看副本吗?需要什么手续?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