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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赠与女儿个人购买房屋

如果我赠与30万元给我女儿个人(女儿已婚)用于购买房屋,那么如果女儿与女婿婚姻破裂分割房屋时,我赠与给女儿那部分资金也享有增值分割吗?即系,如果房子当时买是100万元(我赠与给女儿个人30万元买该房子,同时签订了赠与协议),离婚时价值150万元,那么女儿是分割得到150万元的70%还是30万元+120万元的30% ... 展开
爱吃狗不理|2015-11-15 15:2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libabalala

首先要明确一点:如果你将30万元赠与女儿购房,并且房产证上登记的也只有你女儿的名字,那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该房产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因此,一旦离婚,该房产属于你女儿个人所有。其次,如果首付和还贷都是由你女儿来完成的,那这个房子就跟你女婿没有任何关系了。但是,如果你女儿和女婿共同出资还还贷,那么在离婚时,你女儿就要支付女婿一半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举例来说,如果他们共同还贷70万元, 展开
2015-11-15 17:46
来自北京市

有得赚

1.如果约定是单方赠与的,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没有约定单方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2.你女儿参与分割的,如果没有约定该房产的份额的,均分;3.分割的金额,以离婚时的价值计算。
2015-11-15 16:49
来自北京市

小侯贝贝

赠与的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 不参与夫妻离婚时候的财产分割 也就是说 150万里面先要扣减你女儿的个人资产30万 剩余部分在平等分割
2015-11-15 17:36
来自北京市

yangting15

赠与协议须写明是30万元是您对儿女的个人赠与,用于购买房产,还需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协议的公证手续,并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30万元。这种情况下,即使离婚,购房的30万元属于您女儿的个人财产,30万元及其增值属于您女儿。
2015-11-15 17:18
来自北京市

huaxiongff

1,父母出钱一方要保留好当时出钱的证据,(如银行转帐记录,合同等)来证明是父母赠与你一个,且登记在你一个人的名下,就是你的婚后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展开
2015-11-15 17:14
来自北京市

dzz6598

你好,建议与女儿女婿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仅赠予女儿三十万购房款,并保存好付款的转帐凭据。这三十万即为你女儿的个人财产份额,将来分割是不会分割这三十万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的。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2015-11-15 16:58
来自北京市

dodo1990

你好,其余的一般平分
2015-11-15 16:45
来自北京市

团见团见

赠予给女儿,就属于女儿的财产,房屋分配与赠与无关!
2015-11-15 16:29
来自北京市

熊猫夏天烧香

购买房产时,100万元中,你女儿以个人财产出资30万元,剩余的70万元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所以离婚时,你女儿可以要求分割30%加上35%,共计65%。
2015-11-15 16:18
来自北京市

郑凯丽

你赠与你女儿30万元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你女儿离婚时能分得的房款为:离婚时房屋的价值乘以你女儿购房出资的份额。
2015-11-15 16:12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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