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不作为。洪门分局也未处理,公安局公然保护非法所得。 我于2014年12月22号到市新乡市洪门分局要求立案,不分法理、被盗,光天化日之下车辆被抢,没人管了,受害人直至4次发现车辆从被放走、公安局成了非法利益的保护者。以试车为由将车骗走。4。至今下落不明。2,车辆又一次在执法人员眼皮下被盗走、肢解。3,与我签订虚假购车合同... 展开
执法者不作为。洪门分局也未处理,公安局公然保护非法所得。 我于2014年12月22号到市新乡市洪门分局要求立案,不分法理、被盗,光天化日之下车辆被抢,没人管了,受害人直至4次发现车辆从被放走、公安局成了非法利益的保护者。以试车为由将车骗走。4。至今下落不明。2,车辆又一次在执法人员眼皮下被盗走、肢解。3,与我签订虚假购车合同(沃尔沃S80轿车豫GVS807),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到场后竟任由非法占有人将车强行开走,现在是在保护骗子的利益,骗走后将车非法高额抵押给好易家商场的法人陈永斌、被骗车辆被受害人截获,陈永斌非法占有至今,已构成涉嫌诈骗罪、2014年6月28日好易家建材商场总经理裴志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非不分,未答复,接着立即报案公安机关执法、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事情经过1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