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无证不全,房子没有验收报告,就让业主办按揭交钥匙,这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于2012年6月在玉泉区青熙境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商品房),首付了50%。合同写着是2012年年底入住。但开发商违约,之前的楼没有盖就调到了后面的楼里,达成的协议是14年10月底交房。违约金按万分之一赔偿。但是现在马上到10月底了,开发商通知去签交房通知书,但是房子还没有具备交工条件(绿化、配套设施等),并... 展开
其他答案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15-10-16 16: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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