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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动迁安置房产权归属问题

chaobaigongguan|2015-10-15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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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秋燕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5817751192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黄兰与邱高忠于1986年7月20日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于1997年在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永青村捡尸坳村民小组修建了房屋一幢,房屋所有权人为邱高忠,共有权人为黄兰。后因双方在银行贷款,该房屋被用作借款抵押。2001年9月10日,双方协议离婚,双方未明确上述房屋归属状况。2009年11月9日,天作公司以上述房屋面积及临时设施与邱高忠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补充协议,双方约定由 展开
2015-10-15 22: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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