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婚,男方有一套房在供期间,且明年才能领取房产证
已离婚,男方有一套房在供期间,且明年才能领取房产证,现男方要求女方回去,以这套房为保证,说房产证上面只写女方名字,这样的一个书面写转给女方私有,有用吗?该房屋使用权是女方吗?
其他答案
当时离婚时对房屋有无处理,如未处理,婚后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仍是共同财产。如已处理,并且房屋归男方所有,则你们双方的协议建议做公证。
2015-10-10 10: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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