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2)经医保部门年审的重症病历,[重症范围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3)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4)单位及街道办 展开
: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2)经医保部门年审的重症病历,[重症范围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3)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4)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5)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结婚证; (6)户口簿(职工与配偶、子女、职工父母及配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其关系的认定,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证明); (7)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8)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项提取的有效时间,应在住院期间或出院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单位报销或医保支付部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