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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买房时,因没有足够的钱,去公证处公证了,能否算是房产已从法律上归我了?

zhuce123387|2015-10-02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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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fagent102295

当事人如果撤销公证,房子就不是你的。不撤销可以或是你买下来。
2015-10-04 08: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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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双方对交易行为进行公证,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不能说经过公证的房产在法律上就可以代替《房屋所有权证》,而不用房产权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转让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因此,经过公证的房产交易行为只是对交易事项的真实性、法 展开
2015-10-02 21: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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